关于受理鹤岗市住建领域行政执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举报的公告

        为巩固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更好推进住建领域行政执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监督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举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二、受理举报问题范围

聚焦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验收问题,受理:

1.滥用行政裁量权,选择性执法,同案异罚、以罚代管、一罚了之,找人立刻办、无人拖着办的人情案、关系案等执法不公正问题。

2.接权不落实、用权不合规,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适用法律不准确,文书制作不规范;滥用执法权,违规异地执法、机械执法、野蛮执法;执法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准确、不及时等执法不规范问题。

3.对群众反映问题视而不见、查而不纠,踢皮球、打太极;执行规定打折扣,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案件办理不负责;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等执法不严格问题。

4.违规干预或插手案件办理;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趋利执法,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小过重罚等执法不廉洁问题。

5.在执法中使用粗俗、歧视、侮辱以及威胁性语言;执法方式简单粗暴,甚至危害行政相对人人身安全;设置障碍、刁难群众;随意损毁生产经营工具及其他财物等执法不文明问题。 

三、不予受理范围

1.所提供信息未能明确指向具体投诉对象,或投诉请求模糊不清、缺乏针对性,致使调查工作无从下手的。

2.所反映问题明显不属于住建行政执法领域业务范畴,涉及其他非相关领域管理事项的。

3.举报事项正处于或已经完成行政复议、复核程序,或已进入诉讼、信访流程,依法依规应由对应程序处理解决的。

4.经判定属于其他非住建部门业务受理范围的其他情形。

四、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问题线索反映中需明确说明反映对象、发生时间、相关问题(如有相关证明材料,请一并提交),举报或提供问题线索需使用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以及联系方式。匿名举报、无事实举报等将依法不予受理,我们将对问题线索提供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谎报或者借举报投诉诬告陷害的人员,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受理举报方式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68-3415823

电子信箱hgjsjbgs@163.com

寄信地址: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农区东解放路36号9楼办公室)

2.萝北县住建局举报电话:0468-6822369

电子信箱lbxzjj6822369@163.com

寄信地址:萝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萝北县太平路78号信访法制股

3.绥滨县住建局举报电话:0468-7862036

电子信箱sbjs7862036@163.com

寄信地址:绥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绥滨县松滨大街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南80米)

4.东山区住建局举报电话:0468-3536188

电子信箱dsqcjj0588@163.com 

寄信地址:东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鹤岗市东山区沿河南小区B12号楼)

5.南山区住建局举报电话:0468-3354991

电子信箱:nsqzjj2024@163.com

寄信地址: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南山区六号街道26号六号办事处四楼)

6.兴山区住建局举报电话:0468-3528237

电子信箱:xsqzhujianju@163.com

寄信地址:兴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兴山区兴山路29号)

7.兴安区住建局举报电话:0468-3630657

电子信箱:xinganzhujian@163.com

寄信地址: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兴安区兴东路6号)

8.向阳区住建局举报电话:0468-3215058

电子信箱:xyqcjj3358@163.com 

寄信地址:向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阳区水电街65号)

9.工农区住建局举报电话:0468-3357637

电子信箱:gongnongchengguan@126.com 

寄信地址:工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农区东方白鹳大街178号)

举报电话受理时间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