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备案情况的公示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等文件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严格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截至2024年7月24日,全市共43家房产中介机构进行了备案,现将备案情况公示如下:
获得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备案证书并处于备案有效期内的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37家:

 

备案证书已过期的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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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广大市民朋友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若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房屋交易、租赁,请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仔细甄别,慎重选择,不要轻易相信无证中介以及自称自由经纪人、个人经纪人的“黑中介”,避免交易产生风险。